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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工業循環水系統主要采用有機類緩蝕劑,包括有機磷、有機胺類等,其中以有機磷類化合物為主導,如氨基三亞甲基膦酸(ATMP)、羥基亞乙基二膦酸(HEDP)、2-膦酰基丁烷-1,2,4-三羧酸(PBTC)、聚氧乙烯醚丙三醇磷酸酯等。在有機磷類緩蝕劑的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大量廢水,若將其直接排放,會對水體和生態環境造成嚴重污染。
到目前為止,對廢水中磷的處理國內外普遍采用的方法主要有傳統的化學法、生物法、化學輔助生物法及近年來開發的吸附法、電解法等。化學法主要適用于無機態含磷廢水的處理,同時可去除水中不溶性有機磷酸鹽,但對溶解態有機磷酸鹽幾乎無去除能力;生物法主要用于處理低濃度有機態含磷廢水,其處理效果不佳,難以實現磷的達標排放;吸附法由于本身的特點,只適用于較低濃度的含磷廢水的處理;電解法則對溶解態有機磷的去除能力有限。
由于單一除磷工藝的局限性,組合工藝成為近年來研究的熱點,其中以光催化與其他工藝的組合研究為多。研究表明,光生電子與空穴的復合可導致光催化效率偏低。而光電催化技術通過施加偏電壓,將催化劑表面的光生電子移至外電路,減少了“電子-空穴”對的復合率,從而使空穴在光催化劑表面累積,解決了光催化應用的瓶頸問題,該技術已被廣泛用于有機氯化物、農藥、表面活性劑、染料等有機廢水的處理。
本研究采用光電催化氧化與化學法的組合工藝,即“一級化學除磷—光電催化—二級化學除磷”處理有機磷水處理劑生產廢水,實現了廢水的達標排放。
1 實驗材料和方法
1.1 實驗用水
天津某水處理藥劑生產廠主要生產有機磷類緩蝕劑、阻垢劑,實驗用水為該廠外排污水,主要以洗桶洗釜水為主,其水質:COD 420~500 mg/L,TP 17~20 mg/L,正磷酸鹽(以P計)3.6~4.2 mg/L,pH 6.0~6.5,SS 100~150 mg/L。
1.2 工藝流程與實驗方法
廢水處理工藝流程如圖 1所示。
圖 1 有機磷水處理藥劑生產廢水處理流程
光電催化氧化裝置裝填催化劑于反應器底部及極板中央,催化劑采用α-氧化鋁或二氧化硅中的一種或多種為載體,表面負荷二氧化鈦、硫化鎘、氧化鐵、二氧化錳中的一種或多種物質。電極材料采用鈦基材表面固載貴金屬物質制備而成,貴金屬物質由鉑、釕、銥、銣、鋯等氧化物中的一種或多種物質構成。
有機磷水處理藥劑生產廢水經過調節池均質后,經供水泵進入一級化學除磷池,于池前端加入石灰,池中部加入聚合氯化鋁,池尾部加入聚丙烯酰胺類物質。一級化學除磷池主要去除部分COD和TP。一級化學除磷池出水經泵打入光電催化氧化反應池,在該裝置中廢水中大部分有機物被氧化,有機磷類化合物轉化為正磷酸鹽。光電催化氧化反應池出水經泵流入二級化學除磷池,其加藥同一級除磷池。二級化學除磷池對光電催化氧化處理出水進行深度除磷。二級化學除磷池出水流入斜板沉淀池中,沉淀后的上清液即可排放。
1.3 分析方法
COD、TP、正磷酸鹽均采用國家標準方法測定。
2 結果與討論
2.1 化學法的處理效果
研究表明,石灰和聚合氯化鋁(PAC)均可作為化學法除磷藥劑。在石灰投加量為1 200 mg/L, PAC投加量為500 mg/L,PAM投加量為2 mg/L的條件下,考察了不同除磷藥劑的處理效果,結果見 表 1。
表 1 不同除磷藥劑的處理效果
化學法主要是通過化學藥劑去除水中的正磷酸鹽。實驗結果表明,與PAC+PAM、石灰+ PAM相比,以石灰+PAC+PAM作為除磷藥劑的處理效果更好一些。投加石灰反應一段時間后,再加入PAC和PAM,可強化混凝和除磷效果。
在PAC、PAM投加量分別為500、2 mg/L的條件下,考察了石灰投加量對處理效果的影響,結果如表 2所示。
表 2 一級化學除磷池中石灰投加量對處理效果的影響
隨著石灰投加量的增加,水中pH升高,反應5Ca2++3PO43-+OH-=Ca5(OH)(PO4)3向右進行,磷酸鹽與鈣離子反應趨于完全。實驗結果表明,隨著石灰投加量的增加,出水磷酸鹽含量顯著降低,總磷含量也逐步降低。此外,由于Ca(OH)2還有良好的凝聚作用,隨著石灰投加量的增加,COD去除率增大。當石灰投加量增加至1 200 mg/L后,繼續增大石灰投加量,處理效果基本不變。綜合考慮,一級化學除磷池石灰投加量保持在1 200 mg/L左右即可。
2.2 光電催化體系的處理效果
由于化學法只能去除廢水中的磷酸鹽和部分有機磷化合物,出水COD、TP仍超標嚴重,因此采用光電催化氧化技術對化學除磷出水進行處理。實驗條件:向光電催化反應裝置內投加適量電解質,電流密度控制為10 mA/cm2。光電催化體系的處理效果如圖 2所示。
圖 2 停留時間對光電催化體系處理效果的影響
由圖 2可知,隨著反應時間的延長,水中正磷酸鹽含量大幅增加,總磷含量則無明顯變化,表明反應過程中,C—P鍵逐步斷裂,水中的磷逐漸從有機態轉化為正磷酸鹽的形式。實驗結果表明,當停留時間為180 min時,水中總磷幾乎全部以正磷酸鹽的形式存在,出水COD降至70 mg/L以下。確定最佳停留時間為180 min。
2.3 二次化學除磷的處理效果
盡管經光電催化體系處理后,廢水中大部分有機物及有機磷化合物被氧化,出水COD較低,水質較好,但磷依然以正磷酸鹽的形式存在于水中,因此,在光電催化體系后加一級化學除磷。由于水中有機物含量較低,幾乎無懸浮物與膠體,減少PAC投加量至300 mg/L,PAM投加量仍為2 mg/L。石灰投加量對二次化學除磷效果的影響如表 3所示。
表 3 石灰投加量對二次化學除磷效果的影響
實驗結果表明,當石灰投加量達1 200 mg/L時,出水COD<50 mg/L,TP<0.5 mg/L,滿足《天津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》(DB 12/356—2008)的一級排放標準。確定二次除磷石灰的最佳投加量為1 200 mg/L。
2.4 不同組合工藝處理效果對比
在進水COD為480 mg/L,TP為18.76 mg/L,正磷酸鹽(以P計)為4.01 mg/L的條件下,考察了光電催化氧化—化學除磷、一級化學除磷—光電催化氧化—二級化學除磷2種工藝對有機磷水處理藥劑生產廢水的處理效果。保持總加藥量相同(石灰投加量為2 400 mg/L,PAC投加量為800 mg/L,PAM投加量為4 mg/L),光電催化單元停留時間為180 min。 2種工藝的處理效果如表 4所示。
表 4 不同處理工藝的處理效果對比
由表 4可知,一級化學除磷—光電催化氧化—二級化學除磷組合工藝對廢水的處理效果明顯好于光電催化氧化—化學除磷組合工藝。
2.5 連續運行效果
在上述最佳實驗條件下,考察了一級化學除磷—光電催化氧化—二級化學除磷工藝的連續運行效果,結果如圖 3、圖 4所示。
圖 3 連續運行期間組合工藝對COD的處理效果
圖 4 連續運行期間組合工藝對TP的處理效果
由圖 3和圖 4可以看出,該組合工藝處理效果穩定,最終出水COD<50 mg/L、TP<0.5 mg/L,達到《天津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》(DB 12/356—2008)的一級排放標準。具體參見lgelkzz.cn更多相關技術文檔。
3 結論
一級化學除磷—光電催化氧化—二級化學除磷組合工藝可有效處理有機磷水處理藥劑生產廢水,在一級化學除磷石灰、PAC、PAM投加量分別為 1 200、500、2 mg/L,光電催化單元停留時間為 180 min,二級化學除磷石灰、PAC、PAM投加量分別為1 200、300、2 mg/L的條件下,最終出水COD<50 mg/L、TP<0.5 mg/L,滿足《天津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》(DB 12/356—2008)的一級排放標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