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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來,全國都已進入主汛期一些地方連續出現強降雨引發洪澇和地質災害,除了自然災害,格林環保溫馨提示:汛期“任性”排污,也不容忽視!
當前,部分地區旱季“藏污納垢”、雨季“零存整取”等問題仍然突出,利用汛期違法違規排污是造成汛期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。解決這一問題,就需要對問題隱患進行全面核查,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,推動壓實相關地方政府和排污單位主體責任,推進生產生活方式綠色化,全力以赴推動水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。
1.摸清問題隱患底數,杜絕“無的放矢”。
做好基礎排查工作,圍繞汛期污染強度增大的斷面、飲用水水源地等重點水體,開展污染物溯源,找準查實源頭,建立風險隱患清單。開展污染源排查,對河流及其支溝支流附近的企業、畜禽養殖、村鎮等產污單元進行全面排查,梳理產污點源。開展入河排污口和藏污納垢風險點位排查,定期對入河排污口和納污點位進行排查整治,梳理排污點源。開展環境基礎設施排查,定期對污水雨水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排查,分析研判設備運行及處理能力短板弱項,梳理治污點源。
2.加快補齊環境基礎設施短板,杜絕“藏污納垢”。
今年5月,第三輪第二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通報一批典型案例,集中反映長江流域七省市環境基礎設施存在短板,造成污水直排、水體黑臭等問題。上一輪次中央生態環保督察也曾指出,部分省份存在污水管網建設滯后、污水處理廠超負荷運行等問題,充分說明當前需進一步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緊迫性。環境基礎設施消納處置能力不足,相關污染源就會趁汛期“渾水摸魚”,主動或被動地排放污染物。因此,必須加快推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,有效提升環境容量,強化源頭管控,將污染物及時處置,不留隱患。
3.壓實各方主體責任,杜絕“零存整取”。
推動解決汛期違法違規排污問題,需要各方責任主體的共同努力。一方面,地方各級黨委、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功夫用在日常,加強督導檢查,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、取得實效。另一方面,通過污染物溯源,實施分類管控。有明確責任主體的污染源,如企業、污水處理廠等,要切實履行社會責任,嚴防出現利用汛期偷排、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。責任主體不清的污染源,如養殖退水、生活垃圾、秸稈等,由政府兜底,統一實施監督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