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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公布首批環境違法“黑名單” 二十六家企業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上榜
偷偷埋根暗管,往河里直排廢水;空氣質量不佳,卻還在排放廢氣污染大氣……今后,這些讓浙江老百姓氣憤的環境違法行為,就不再只是接受一次性處罰這么簡單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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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浙江省環保廳在環保廳門戶網站和官方微博、微信上同步公布了2017年度第一批環境違法“黑名單”,杭州蕭山永盛五金配件廠、杭州余杭塘超紡織機械有限公司等共26家企業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上榜。這也是該省公布的首批環境違法“黑名單”。
據浙江省環保廳環境監察處處長葉俊介紹,該省去年8月出臺了《浙江省環境違法“黑名單”管理辦法(試行)》,規定了納入黑名單的13類違法行為:
構成環境犯罪的;通過暗管、滲井、滲坑、灌注或篡改、偽造監測數據,或不正常運行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;以暴力、威脅等方式拒絕、阻擾環保執法人員依法實施現場監督檢查,或拒不配合環境違法查處的;一年內因故意造成的同一環境違法行為受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;重大污染天氣拒不執行政府責令停產、限產決定的等。
此外,在認定程序上,浙江省、設區市環保部門有認定“黑名單”的權限,省級環保部門還負責全省黑名單信息的匯總、發布。葉俊告訴記者,“黑名單”原則上將每季度公布一次,由省環保部門通過官方微博、微信和“信用浙江”網站、門戶網站等公開。
據了解,進入“黑名單”后,不僅面臨處罰整改,還要被納入社會信用體系,由各級環保主管部門與發改、經信、財政、稅務、工商、質監、安監、海關等部門以及銀行、證券、保險監管機構建立通報機制,并實施聯合懲戒,在行政審批、融資授信、資質評定、政府采購等多方面予以限制。“黑名單”的管理期限原則上為3年,3年屆滿后,將其信息轉入信用信息服務數據庫永久保存。
不過,被列入環境違法“黑名單”的企業,有一次“信用修復”的機會。在環境違法“黑名單”信息公布6個月后,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,認為其環境違法行為已整改到位,可向作出認定的環保主管部門提出信用修復申請。
申請通過審核的,環保部門將公示擬修復的“黑名單”信息,并視情作出是否修復的決定。如“信用修復”,環保部門將撤除其“黑名單”信息。
【轉自中國環境報】